日前,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 《关于表彰江西省第五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的通报》(赣字[2016]23号),铅山县运管所荣获“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称号,这已是铅山县运管所连续三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
近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参与下,铅山县运管所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以构建和谐交通运管文化为载体,通过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做交通运管时代先锋”、“党员在身边、示范在我岗”、“大家思·大家谈”、 “提升群众服务能力、争创群众满意窗口”、“道德讲堂”、“送温暖献爱心”等多项创建活动,塑造了“文明热情、素质优良、高效廉洁”的交通运管新形象,积极推动了道路运输事业和谐健康发展,得到了县委政府和省市运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中树立了一面旗帜。先后荣获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先进单位”、江西省委“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西省委省政府第12届、第13届“省级文明单位”、上饶市纪委“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全市运管系统年度综合考评中连续七年获得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