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潼关矿区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交安宣传教育活动。民警们向群众发放宣传画册、传单等同时,讲解了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坐超员超速车,不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等所造成的严重危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进入‘‘三夏’’季节,潼关矿区交警为了贯彻落实大队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人民群众出行以摩托车为主,减少摩托车发生事故率和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村民群众和驾驶员遵守交规意识,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