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县委宣传部传来喜讯:江西省永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之前,该大队已连续五次获得该殊荣,这是该大队自2002年以来,持续、深入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的“六连冠”,大队上下都无比欢欣鼓舞!
永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扎实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以法治交通与以德治交通相结合,以20字道德规范为基本标准,以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交通警察执法职业道德》、《交通警察道德规范》和《交通警察从业人员必读》,努力树立良好的交通警察形象;紧紧围绕交通安全有序这个中心,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为主线,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以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和文明行业水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蒸蒸日上,为建设创新永新、富强永新、和谐永新提供了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受到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肯定与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