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今年是醉驾入刑五周年,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文明出行、拒绝酒驾”再宣传力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倡导文明交通。5月17日,吉安县交警大队民警带上“亲朋好友聚一桌、有酒不劝司机喝”温馨提示席牌和“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宣传画,在全县范围内饭店、宾馆、KTV等场所开展“禁酒驾”大宣传活动。
为夯实禁酒驾宣传工作,在醉驾入刑五周年之际,吉安县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宣传活动,活动从5月3日开始,大队各基层中队负责辖区内各乡镇酒家、饭店、KTV等场所席牌投放和宣传图画粘贴,城关中队负责城区内吉安国际大酒店、丽都宾馆、东方大酒店、皇冠大酒店等酒家、饭店、KTV等场所的进出口、卫生间、包间内、休息区等醒目位置摆放温馨提示席牌和粘贴贴画,同时要求店主和服务员积极参与到“禁酒驾”宣传活动中,及时提醒大家不要酒后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