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九江县交警大队获悉,一蔡姓男子超载驾驶赣GN0XXX轻型自卸货车与正在执勤的警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蔡某弃车逃逸。目前,蔡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九江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2016年05月18日07时45分许,蔡某超载驾驶赣GN0XXX轻型自卸货车沿105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行驶,当车行驶至105国道1574KM处时与前方同向正在执勤的警车发生了碰撞。本该下车立即报警的蔡某,竟然弃车逃离现场。九江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获悉后迅速赶至现场,对场现进行勘查,通过多方查证锁定驾驶员为蔡某,在对其做大量的思想工作及慑于法律的威严下,蔡某在其哥哥的陪同下,于18日中午13时许到九江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至此本案成功告破。
目前,蔡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被九江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三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