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大家都是心知肚明,可有些司机朋友总抱有侥幸心理,酒后上路。5月12日是全国酒驾整治日,在中午二小时内,抚州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查获酒后驾驶2人。五月以来,大队共查处酒驾11起。
当日中午13时,大队各外勤中队民警分别在孔家桥、华洋路口、河滨路口、凤港河路口、抚临路口等路段组织开展统一行动。在华洋路口时,二中队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约13时20分的时候,一辆由东向南行驶的米黄色小轿车被中队长肖建刚拦下。在与司机交流时,肖建刚隐约闻到驾驶员身上散发出一丝酒气,该驾驶员承认自己喝了酒“中午喝了一两白酒,以为没喝多少,抱着侥幸心理开车”,经过检测,其酒精含量达2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依据有关规定,交警对其酒后驾驶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
约14时20分,在河滨路与瑶坪路交叉路口,一辆白面包车进入了孝桥中队封卫军的视线,在将其拦下进行检查时,该男子承认“中午在家喝了两杯啤酒,以为没什么关系。”随后,该驾驶员吹出了69mg/100ml的酒精量,交警将其带回大队处罚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对其进行教育,强调了酒后驾驶的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