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定期定期检查和办理注销登记的问题十分突出,为落实上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求,提高机动车注销率,九江县交警部门自2016年1月至6月切实做好逾期报废机动车注销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截止目前,已督促办理机动车注销170余辆,已完成办理40余辆。
落实工作责任。交警部门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量化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项部署工作会议抓落实、抓进度,明确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衔接,要求各中队负责人,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决做到此项工作。并由车管所建立台账,将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
落实服务措施。对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已到达强制报废期或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的机动车,进行定期排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若车辆已达到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且机动车状态已经为“M”,但机动车所有人未能主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管所及时在综合应用平台办理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
落实注销标准。对于未达到强制报废期或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的车辆,严禁提前办理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手续。针对有盗抢嫌疑的车辆,进行仔细比对,可以排除非盗抢车辆的,通过盗抢嫌疑车辆处理后,办理注销登记或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手续。针对系统无法办理注销的车辆,车管所在附件中仔细填写无法注销原因,上报支队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