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8日午11时30分,潼关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部署,扭转城区交通乱象及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全民素质。
潼关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孟涛,副大队长刘舍红、孙琦、李浩带领秩序中队、车管所、法制科、政办室民警来到城区中心街十字、桃林路十字、北环路十字、汽车站十字,利用下班高峰期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大力营造文明交通宣传氛围,不断强化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中心街十字,公安局副局长兼大队长孟涛身着交警上路执勤统一装备,与同志们一起,亲自站在路口,指挥劝导行人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护栏、走斑马线;在桃林路十字、北环路十字、汽车站十字,副大队长孙琦、刘舍红、李浩都在一线与同志们一道对行人、电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在活动现场,民警们搀扶老人、护送学生、制止闯红灯及不走斑马线的行人、电动车,给过往群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城区交警中队通过组织各届人士参与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向广大群众提出“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的倡议,不断将潼关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落实到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