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严厉打击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抚州交警直属一大队始终保持对酒后驾驶行为的高压查处力度,将严查酒驾工作纳入日常勤务管理。今年以来,共检查机动车辆驾驶人3000多人次,查处酒驾29人次,行政拘留2人,有效的震慑了机动车驾驶员,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一、科学部署,强化措施。大队积极对本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出现频率较高的重点区域进行摸排,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打击措施。在城区华洋路口、新华书店路口、金巢大道大润发路段等车流量大的附近设置卡点,对疑似酒后驾车人员,立即通知民警进行协助拦截。大队在整治酒驾行动中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坚持理性、文明、规范执法。将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装备全部投放到路面,切实建立起快查快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执法威慑力。
二、严格执法,形成震慑。为确保酒驾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大队认真总结以往的整治酒驾行动经验,加大路面查缉力度,实施高密度部署勤务,在辖区赣东大道、老剪子口等车多、人多路段加设临时执勤点,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严查严处,对查获的酒驾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到位。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采取“不定时、不定期、不定点”灵活多变的方式,有效防止酒后驾驶人掌握规律逃避查处,有效遏制酒后驾驶行为。
三、扩大宣传,营造声势。大队在查处酒驾行动中,积极开展媒体联动,邀请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通过电视台的全程报道,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民警在查处酒驾违法行为的同时,真诚的告诫当事人酒后驾驶的危害性,教育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并且通过报纸、网络和微信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角度,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及后果,警示驾驶员不要酒后驾驶,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深入每一个驾驶人心里。
四、严格制度,落实责任。为保证整治酒驾行动的工作成效,大队领导分组带队,集结警力成立了10个行动小队,要求各队民警做到天天查、源头查、路上查,将查处时间向休息时段延伸,重点检查各路口车辆违法行为。为增强民警严查酒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大队将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作为考核各中队的工作重点,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评价,提高每名民警的自觉行动力,切实形成酒驾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