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实名制管理,保障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货运实名制工作的通知》(浙运[2016]18号)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确保7月起全面实施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我局联合云和县公安局,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全县20余家货运单位开展大排查工作。
一是对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企业、货运站(场)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掌握企业的数量、规模、分布等情况。
二是对证照齐全单位,要求建立管理档案,同时对经营者受理业务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进行检查。
三是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督促其按要求限期办理许可手续,拒不办理者坚决予以取缔。
四是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按要求整改且清洁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
排查基本摸清辖区内货运行业运营情况,同时发放通告及送达相关文件,要求受检单位认真落实收寄货物实名制及查验制度;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经营地址与许可证地址不符,要求企业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变更手续;对已经停止经营的单位要求其办理销户手续;对运营场所环境不达标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下一步,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情况持续关注,再次组织力量对货运行业进行二次检查,确保各货运行业单位牢固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有效的做好货运实名制及查验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