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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实名制:如何有名有实(规范快递业发展透视)
来源:人民日报(北京) 2016年4月13日9:4
  编者按:近几年来,快递业伴随着电子商务迅速崛起,深度地嵌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然而,快递在便利生活的同时,个人信息、寄件安全、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也在逐渐影响每个人的生活。从本期开始,我们将关注快递行业的规范与监管问题,以期引发更多的关注和思考。

  今年1月,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的郭女士像往常一样在家门口签收了一份收件人为其儿子小辉的快递,本以为是儿子又网购了什么东西,可拆开包裹一看,郭女士却不禁打了个寒颤:里面竟然是6把管制刀具。其中最长的一把砍刀至少有1米多长。更令郭女士感到意外的是,当她在当地民警陪同下,拿着货运单据找到揽件的韵达速递某网点时,工作人员却表示他们当时并不知道包裹里面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发货人是谁,而且货运部连客户货运单的存根都无法找到。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风行,快递业发展迅猛。但是由于监管缺失、规范滞后,快递在便利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快递实名制实施将近半年,执行效果如何?

  实名制很多地方形同虚设“你要是带了身份证最好,没带也没关系。收件人写清楚就行。”

  4月1日,笔者来到圆通速递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个网点寄件,当问起“听说最近寄件还要身份证,咱这儿需要吗”时,一名快递员这样回答。

  笔者寄出的是一箱用纸盒包装好的衣物,快递员接过包裹,也没打开查验,就递来一张寄件单据。在寄件人姓名一栏,笔者使用的是小说人物“乔峰”的名字,联系方式填的是半年前已经停机的手机号码,寄件人地址则是空白。填写完成后,快递员随即打包入库,若非最后由笔者主动提及,整个过程快递员都没有要求查验身份证件。

  无独有偶,江苏南京某高校的大四学生小朱前两天分别在汇通和申通的网点签收了一个快递包裹,均未被要求出示证件。“只要你报一下取货号就可以了,不需要看身份证。”小朱说,因为单据上已经留有手机号,快递员会给收件人的手机发送一个取货号,所以拿着取货号就可以取件,“有时候快递员顶多会问一句‘你是某某某吗?’你说是就行了,很少要求查看证件。”

  采访发现,尽管快递实名制已经实施将近半年,但各家快递公司采取的措施不太一致:有的要求在快递面单上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并查验;有的则表示核对一下就行,不一定要写下来;而在一些快递公司,根本无需查验身份证件,化名与谎报身份证号也能顺利寄件。总体来说,落实效果并不理想。此外,100%先验视后封箱的规定也未落实好,“别说看身份证了,很多快递员连里面的东西是什么都不看,只口头问你一句寄的是啥,你说是啥那就是啥。”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郭先生对此颇有体会。

  快递实名制的落地实施为何如此困难?各方表示都有苦衷。“我们不是公安,没有权力查看客户证件,客户要是担心泄露他的个人信息不愿意配合,我们也不能强求。再说如果客户拿的是一个假身份证,我们也没办法辨别啊。”天天快递一名揽件员小刘向笔者诉苦。韵达速递某网点负责人张先生则认为,真正落实势必增加企业的设备成本和时间成本,还会降低效益,“快递的最大优点就是快捷、方便,现在整这么多事儿,客户嫌麻烦,他不查证我查证、他不开箱我开箱,客户就会流失掉,所以大家都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近期以来,公司在仓库里都安装了X光机随时抽检,一般出不了什么大问题。” 张先生说。

  如何加强防范恶性事件

  快递员送来一个包裹,上面写的是法国香水,谁能想到里面装的竟然是炸弹!2012年元宵节傍晚,家住广州市天河区的李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不幸。

  经法院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郑铭东用假名邮寄法国香水的名义交寄自制爆炸物。当李某珂在客厅拆封包裹时发生爆炸,经法医鉴定,李某双眼失明,面部形成疤痕,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

  2013年12月2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凶手郑铭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判赔偿被害人80万余元。另一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某知名快递公司因未能尽到检视义务,对造成本案损害结果承担次要责任,被判处向李某赔偿人民币34.4万元。

  除了炸药包裹,通过快递渠道邮寄毒品、危险化学品等违禁物品的新闻近年来并不鲜见。2014年6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4起涉毒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通过对这些案件的梳理发现,运毒人员利用物流行业运输、管理的特点与现状,使其成为毒品运输犯罪滋生的新领域。

  为什么快递业会成为诸多恶性事件频发的雷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庞涛分析,业务量巨大但监管缺失的行业现状正是不法分子选择快递渠道的主要因素。国家邮政局统计,自2010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连续50个月同比平均增速超过50%;去年全国快递业务量首次突破200亿件,稳居世界首位。“目前快递企业大多采用加盟式快速扩张,对加盟商缺乏有效管理,快递员的流动性又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快递公司往往是‘来者不拒’或‘不问出处’,毒贩也正好‘浑水摸鱼’,以假姓名、假地址填写运货单,只有电话号码是真的,一有风吹草动,就关机消失,这也给公安机关的案件侦查增加了难度。”庞涛说。

  实名制需要配套措施“破解快递实名制实施难,关键是平衡好公共安全、企业盈利和个人信息安全三者的关系。”在庞涛看来,目前快递实名制之所以落地不稳,与消费者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心和经营者对业务量、成本的顾虑不无关系。

  他认为,最佳的解决路径还是通过立法进行规范。一方面,要完善居民身份证法,解决国家邮政局颁布的实施方案的法律效力问题,让国家邮政局对快递员、快递公司查验居民身份证这个授权合法化,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完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和个人隐私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快递企业、快递员查验、登记、管理消费者身份信息的法律边界,改变法律法规太过原则化、违规成本过低的现状。“可以考虑为快递公司建立一个诚信档案,如果出现了个人信息泄露,就把相关快递公司、快递员纳入到‘黑名单’,然后对他进行公示和惩处,如此才能纾解消费者的顾虑。”

  除了法律和制度规范,引入新技术手段也是推进快递实名制实施的一个方向。“实名制的实施、个人信息的保护、大数据的维护,光有制度还不够,必须有技术手段,对身份证件进行读取、联网查验、存储和维护,技术成熟后这些个人信息都不需要存在于面单上,而是直接记录到后台,将更加安全。”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

  同时,邱宝昌认为,尽管快递实名制有事前震慑的作用,但是它主要还是一种事后追查,要防患于未然,还需配套落实好开箱验视和过机安检。“你寄的快递有没有可能对公众安全造成影响?这个隐患在发件之前就要排除掉,作为快递公司,在寄件之前要查验、安检,检验完了再封箱、再寄。这个工作的意义不比实名制小。”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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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邮政局在2015年发布了《集中开展寄递渠道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的快件、通过自助邮局等交寄的邮件、快件外,一律要求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至此,快递进入了“实名制”时代。今年3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中央综治办、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要求快递企业落实100%先验视后封箱、100%寄递实名制、100%X光机安检。
(责任编辑:魏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