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因部分司机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淡薄,为逃避交通违法处罚而驾驶套牌车,肆无忌惮的违反交通法规,这直接导致原车主成为了套牌车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肇事的“替罪羊”。严重侵害了被套牌车主的切身利益,为原车主带来诸多烦恼,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月25日,五原交警大队城镇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农民一条街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轿车不按规定停车,正要对他进行处罚时,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车号牌封钉不规范,有松动的痕迹,遂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对该车车牌进行查询,发现执法终端显示车辆型号与实际车辆不符,该车驾驶员有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违法嫌疑。经过询问,驾驶人满嘴谎言,称车牌就是自己真实的,在回答民警问题时逻辑混乱,牛头不对马嘴,并多次央求简单处理。民警识破他的谎言后,驾驶人才表示自己的车牌照放在家里,这个牌照是朋友给的,主要是为了逃避违法。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并扣留该机动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违法上路,请守法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