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工作要求,淮阴运管综合运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信用约束、社会监督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建立依法、有效、规范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模式。
近日,淮阴区运管所认真贯彻落实《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市场主体监管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确保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规范登记审批程序,强化先照后证市场主体的监管在相对人申请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时,现场直接告知相对人,根据市政府“先照后证”相关规定,可以行人申请营业执照,后办理道路运输相关许可证件;试行开业登记前信用承诺制度,在企业开业登记前通过行政指导、行政提示以及行政合同等方式,引导其签订准入信用承诺书,承诺在开业(含试营业)前达到许可条件、标准和要求,并在开业前通知交通运管部门。承诺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按照法律、法规等文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行业经营必须具备的各类行政许可相关证照,在未办齐证照前,不违法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承诺在经营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和标准,并接受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实行案件信息和公示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上网公开运行,杜绝网外运行,线下处理。按月将处罚案件相关行政处罚内容抄告车籍地运输管理部门,商请其加强源头管理。运用行政权力阳光公开运行平台与工商部门协同监管,对许可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和根据法律、法规依法吊销、注销登记的情况,并及时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信息,配合工商部门加强营业执照发放监管,并在规定时间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