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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阴运管做好省法治创建工作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陈复波 陈伟 蒋小兰 2016年12月23日17:15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建设工作年度考核要求,规范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开创交通运输法治创建工作新局面。近日,淮阴运管以“弘扬法制精神、培育法制思维、推动法制实践”为主要任务,根据《江苏省法治县(市、区)考核标准》及市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法治交通创建活动,有力推动了“法治淮阴”建设进程。

 

  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严管人员资格。没有取得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证》或《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二是严把程序规范。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有关接收、受理、审查、决定等规定,严格实施行政许可;结合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逐个环节明确要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行政许可和执法行为的随意性。三是严抓自由裁量。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规定,较重行政处罚经集体讨论做出,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行政处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四是《贯彻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具体操作流程,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有效,积极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交通运输权力运行流程、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事项全面公开。建立事权和职责的运行协调机制,强力推行交通运输权责清单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等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推进部门权责清单相关制度,明确任务,分解责任,抓好落实,进一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理顺内部执法关系,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全面提高建设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部门行政调解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工作规则。积极配合做好本行业矛盾纠纷疏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诚信守法形成氛围,建立江苏网络普法联盟。按照市区“七五”普法工作总体部署,认真梳理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行业树立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提高厉行法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普法效果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重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监督检查考核。结合行业特点和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同步。从实际出发,建立普法宣传栏、执法公示栏等法治宣传阵地。以交通法治文化为引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交通法治文化建设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