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0日晚22时,潼关秦东交警中队二班民警执法检查站执勤,接到县交警大队指令,高速公路河南与陕西大站处一辆半挂车拉的危化品(硫酸钾)发生自燃,立即安排人员处置。
潼关秦东交警中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中队值班领导卢卫东带领二班全体民警奔赴现场进行交通疏导。民警到达现场后,卢卫东与到达现场副大队长刘舍红、宣传科科长张新庆沟通,并配合消防、安检、环保以及高速交警做好周围的疏导工作。历时3个多小时努力,终于将危险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