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轮电动车是当前许多市民的主要出行工具,被大家戏称“小电驴”。12月18日上午,在大余县金莲山大道检察院路口,一辆“特殊”的小电驴被大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当场叫停。原来,一辆妇女骑行的电动车后座还搭载着两名年轻女子,在超员超座的同时,令人心惊的是妇女驾驶过程中还怀抱小婴儿。
交警表示,一家人同乘一辆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十分常见,有的是一人在前面驾驶,后面坐着一个大人抱着小孩;有的是夫妻坐在电动车上,小孩站在踏板上。而像这样怀抱小婴儿驾驶的例子也有,但是,这样看似方便的行为是十分危险的,一旦发生事故,小孩无论是被大人抱着还是站在电动车踏板上,都很容易受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辆电动车除驾驶人外只能再搭载一人;如果搭载12岁以下的儿童,应该安装固定座椅,以确保儿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