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全国人大常委会、交通运输部、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相继发布法律、法规或规章,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废止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取消或新增了有关行政处罚权,相关法律依据条文序号也作了相应调整,省局对《浙江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
景宁运管局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并重点对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逐条、逐项学习,着重探讨本地主要违章内容的相关条款,为今后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地办理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利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