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减少机动车尾气对空气的污染,保障营运车辆绿色节能环保,奈曼运管联合交警队、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圆满完成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
一是严格审核营运车辆市场准入条件。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黄标客货运输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是停止办理营运黄标车相关业务。凡是营运黄标车,其上线检测、二级维护、转籍过户、证件换发等业务一律停止办理,年度审验时直接按报废处理。三是加强维修市场的日常监管。严禁维修企业修理已报废车辆,对于擅自修理报废车辆的,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规范》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