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共有危货企业30家,其中涉油(三类)运输企业26家,天然气、LNG、CNG(二类)运输企业3家,射孔弹、放射源(一类二项、七类)运输企业1家。全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624台(含牵引车),其中使用清洁能源车辆217台,年运输能力达550万吨。危货运输从业人员3300余人。为确保危货运输行业安全,市交通运输局完善管理举措,狠抓危货运输安全监管。
一、加强组织,细化安全责任
成立危货运输专项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协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履行危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全方位24小时不间断无缝隙监管体系。运管部门与危货运输企业、危货运输企业与从业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安全工作落实到业户,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监督危货运输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从业人员聘用、培训教育、考核奖惩管理,对运输车辆和设备按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集中力量,加强专项整治
加强《沧州市危货运输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范(试行)》宣贯,组织全市30家危货运输企业召开《规范》宣贯工作专题会,对《规范》进行了传达解读,对从业人员、运营设备、规章制度进行再规范。制定了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道路危险运输专项整治方案》,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两个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市危货运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其中对出现公安部门预警提示的一家运输企业(橙色预警)从业人员进行停驶教育学习,并督促该企业完善卫星定位平台监控制度,监控平台24小时值守,保证车辆在线率和动态监控规范。目前,完成30家危货运输企业、1700台车辆安全检查,抽查从业人员现场考评690人次,共清退不合规范要求的危货车辆146台,对3家企业进行停业整改。
三、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建立事故应急处置指挥联动机制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现场施救应急指挥联动机制,建立社会施救力量、施救物资装备器材、专业防化单位、有关专家等信息库,设立施救物资装备器材储备仓库,交通、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执法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同时,针对长期驻外作业危货车辆,制定相应管理措施,通过卫星平台进行24小时监控,逐企业、逐车排查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每月通过网络视频对驻外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总台总控的连贯机制,对唐山、内蒙、霸州等152辆华油驻外车辆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目前,外地人员从业资格证委托备案函工作基本完成,全市16家二级维护作业站和综合性能检测站监控检查,全市危货紧急切断装置安装率100%,危货运输车辆上线率100%。
四、强化应急,提高反应能力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30家危货运输企业全部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组建了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应急运输车辆和应急物资,根据运输危险化学品类别的不同分别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做到小事故公司内部解决、大事故全体危货运输企业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解决,把好安全防范最后关口,确保危货运输安全。
五、严格把关,创新工作方法
与公安部门实行信息共享,要求运输企业将违法违章频次高、安全意识薄弱的从业人员予以清退,并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新三步走”,第一步是将辖区内所有危货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收缴,危货运输车辆全部停运待查。第二步是检查组进入企业检查验收,对危货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逐项审查并拍照存档。现场测试驾驶员及押运员对紧急切断装置的操作。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现场问答,测试其安全管理知识水平。第三步是组织验收,对验收达标的运输企业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存档,现场发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准许其继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