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要求,景宁运管局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事项,切实提高辖区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
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在道路运输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及时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学时认定证明。
完善继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教学过程的抽查,重点检查继续教育签到表、学习监控视频,以防止出现代学或弄虚作假等现象。
加强从业资格证的注册(登记),规范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采用手机短信等信息化手段提醒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参加继续教育和换证等工作,将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严把从业人员退出关。规范人员车辆注销、吊销管理,在查处运输违规行为的同时,对达到注销和吊销条件的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注销和吊销,并及时收回注销和吊销证件,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