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6月29日起至9月30日,我县将在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摩托车非法载客、乱停乱放、无牌无证上路、超员超载、擅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整治按照“政府主导、联合执法、严格要求、分别考核”的原则,抽调公安12人,市政6人,运管所27人,交管所10人共计55人的执法队伍,成立6个执法小组,其中5个小组9名成员,1个小组10名成员,组长分别由交巡警、运管执法队长担任,实行脱岗整治。
整治行动采取流动与定点相结合,对各小组划分责任区域和重点整治段,从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分片负责;集中与分组相结合,每个月前10天所有人员集中行动,中间10天分组行动,后10天再集中行动,采取“一紧一松”的模式进行整治;严查与重管相结合,各小组对责任区域进行严格管控,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查处的车辆一律按上限处罚。从时间上(早上7点至晚上10点)、空间上(从主干道到小街小巷辐射)、经济上(按照《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非法载客摩托车处以2000元罚款)挤压摩托车的生存空间,让其逐步退出市场。
同时整治行动要求,要严格作息时间。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10点,请假必须得到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严格执法,规范着装,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摄像取证,坚持文明、规范执法;加强现场管控,确保高效,每个小组由组长负责,对其人员进行分工,明确各自职责,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工作程序到位,报警有据,各小组人员要明确执法主体,实施好各自职责,做到重证据、重程序、不推诿、不越权,对阻碍现场执法的由运管人员拨打“110”进行报警;加强督查,斗硬奖惩,实行3级督查,在整治过程中,发现不听指挥、玩忽职守等情况的,正式职工一律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年底奖金,聘用职工一律解聘,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