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九江县交警对黄标车治理工作进行科学合理部署安排,全力推进黄标车报废车淘汰工作,截止2015年6月8日,全县共淘汰报废黄标车129台,完成市支队分发的黄标车数据的15.05%,该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强化工作力度
淘汰黄标车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九江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干崇生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抓落实、抓进度,针对治理黄标车数量多、时间紧的情况,交管部门召开专项部署工作会议,将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衔接,做好源头销户工作,落实拆解工作,防止监管脱节。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认识。各中队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淘汰黄标车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二是从讲进度的角度抓好落实。实行每天通报工作进度的机制。中队每天将黄标车治理情况反馈大队,大队每日挂网通报各中队工作进度,对任务完成好的中队予以奖励,完成差的予以处罚,针对辖区车辆淘汰工作布下严密的管控网。三是从讲规范的深度做好服务。要求各中队认真对照车管所下发的黄标车数据进行全警走访排查,建立本辖区“黄标车”台账,并上门督促机动车所有人限期办理黄标车报废手续。要求车管所服务好基层中队,按照市车管所业务要求指导告知中队办理报废的手续,简化手续,做到黄标车报废随到随办。
二、广泛提醒,宣讲政策,强化宣传力度
为使淘汰工作取得实效,大队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一是开展专题宣传。利用手机短信、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媒体全方位向群众宣传政府关于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工作的各项法规政策,引导车主主动参与。二是开展窗口宣传。充分利用事故、违法处理等窗口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解答群众咨询,讲解治理淘汰“黄标车”的意义,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各中队上报的核查信息每日进行汇总通报,对尚在使用的黄标车,及时通过电话逐一通知车主,详细宣传告知有关规定,倡导车主主动淘汰黄标车。三是开展政策宣传。要求各中队采取电话告知、上门提醒与路检路查相结合,采取逐辆车见人、见车、见牌证的方式,上门走访排查,发放《车辆报废通知书》和《黄标车淘汰告知函》,讲清国家政策规定,引导车主转变观念,主动配合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上门督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带头做好本单位的黄标车淘汰工作。
三、抓住源头,沟通协作,强化管控力度
车管所严把车辆注册、转入及年检关。一方面严把注册转入关。自2011年起实行办理车辆注册、转入和年检业务的车辆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三”标准,并且尾气实地检测需合格。对不属于“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达标车型,或属于“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达标车型但实地进行尾气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办理其注册、转入业务。另一方面严把检验报废关。2014年,对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车辆的注册、转入等业务进行了限制。同时,为了加大环保标志发放的工作力度,车管所主动与环保和检测机构沟通联系,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共同推动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将黄标车列入机动车安检机构的“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黄标车一律不通过检验,督促车主办理报废手续;并在车管所及机动车检测机构均设置了环保标志核发点,截止目前为止共核发环保标志5087份。
四、城区限行,街面巡查,强化处罚力度
为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一方面规范限行线路。车管所按要求划分了黄标车城区限行区域,印制并发放《关于九江县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自2014年12月1日起,辖区城区主要交通干道限制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和无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通行,黄标车、无标车每天不得在县城东起县建设规划局转盘,西至庐山西路与双瑞路丁字路口南至柴桑南路火车站路口,北至柴桑北路一中岗亭路口。在县城建成区内的限行区所有支路均禁止通行,全路段黄标车限行区域达到了九江县中心城区面积的53%。
另一方面加大查处力度。交管部门采取流动巡查、定点抽查、统一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依托辖区道路执勤卡口和监控设备,对违法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和未年检、报废车进行抓拍、取证;同时强化路面管控, 严把路面巡查关口,对达到报废标准上路行驶的黄标车,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查扣并强制报废;对无检验合格标志或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的黄标车,强化检查比对,一经查实,一律依法处理;对在禁行区域行驶的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一律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粘贴绿色环保标志车辆,按规定粘贴后并处罚后予以放行;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无标车”都将依法予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形成了对此类车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压降黄标车活动空间。通过各中队积极开展的专项查处行动,有效加大了路面巡查的力度,截止目前为止共查处黄标车586台次,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