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吉安县交警大队收到一封群众的感谢信,对3月30日该大队交警帮其找回遗忘在“拐的”上的物品表示感谢。
3月30日中午12时许,吉安县文山旅行社总经理翟某搭乘“拐的”从县公安局至新华书店,下车后发现钥匙等物品忘在了车上,于是转身追赶,由于翟某有身孕,行动不便,没有追赶上,只记得“拐的”车牌号是0892。丢失物品对于翟某来说很重要,正在这心急如焚的时候,找上了执勤的交警,上前说明情况,执勤交警骑车带着翟某追赶“拐的”,当时因为到达路口时不知“拐的”驶向何处,交警当机立断,带着翟某来到交警大队,根据翟某提供的唯一线索,我大队交警通过网上注册的信息,查找到拐的司机的联系方式,并与“拐的”司机取得联系,这才顺利的找回了丢失物品。
翟某在来信中表示“……吉安县交警大队交警乐于助人的精神让我们非常感动,真不愧是人民的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