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收“4.4”,甘肃和贵州重大交通事故经验教训,切实增强农村和山区管控力度,按照部局、总队关于甘肃贵州接连发生两起重大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要求,吉安县公安交警大队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动员。大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部交管局《关于甘肃贵州接连发生两起重大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传达了郭声琨部长、黄明副部长的批示指示精神,并就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与省厅交警总队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同时,要求大队班子成员要带头上路,抓督导抓落实,对漏管失控、查处不力、成效不彰的进行点名批评。
二、突出重点农村重点车辆管理。面对农村中型客车、小型货车、校车、面包车等车辆保有量逐渐增大的情况,大队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依托基层交安组织及专兼职交通协管员,健全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台账,通过常态落实农村面包车核载提示牌粘贴及流动车管所等机制,不断夯实源头监管基础。
三、加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力度。大队联合交通运输、农机、安监等部门,健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排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确定隐患等级,制定分级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同时,大队结合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特点,精心组织开展不间断、高强度、大力度的专项整治,从严整治突出违法,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深入推进“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强化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示范乡镇、村,示范公路、示范中队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市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不断深入。
三、宣传教育引导,规范群众出行。一是广泛宣传引导。大队组织宣传力量深入到农村小学、自然村、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地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同时,以近期发生的群死群伤事故为典型,动员群众自觉抵制交通陋习。二是发挥媒体宣传效应。将甘肃临夏、贵州毕节事故案例通过微信、微博、报纸、网络等方式,向农村地区协管员、劝导员、农村驾驶人通报提示,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