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私存私藏枪支弹药收缴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有效预防公安机关内部民警或职工涉枪违法问题的发生。九江县交警自2015年1月至6月,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排查收缴民警、职工私存私藏枪支弹药专项行动,切实消除涉枪隐患、堵塞管理漏洞、落实管理制度。
交警部门积极配合县公安机关纪委、督察、政工等有关部门,对公安交警内部配枪部门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存在交往复杂、存在重大家庭变故和矛盾、经常酗酒等异常迹象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中止持枪资格。对存在携枪参与饮酒以及进入公共娱乐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有枪支爱好、狩猎爱好以及可能私存私藏枪支的民警、职工,一对一开展面对面谈话,教育其主动上交枪支弹药。
对拒不上交,被检举揭发后查缴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枪支审批、领取、交还情况,对值班、执勤任务结束未及时交还或交接枪支等情况,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提醒、督促民警按规定时限和要求交还枪支,切实做到无缝对接,防止狩猎爱好者、复转军人、调入或聘用人员因多种因素遗留、截留、私存私藏枪支弹药。在安全检查的同时,通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私存私藏枪支弹药检查行动、组织一次全警动员宣传活动、召开一次全员法制宣传教育会等形式,动员全体民警、职工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支弹药,填写《枪支弹药管理具结保证书》并交到县公安局纪委部门存档备查,切实保证全体民警、职工做到不私存私藏枪支弹药。此外,认真梳理、核查核对近年来收缴的非法枪支登记、储存、处理情况,对存在将收缴的非法枪支赠送他人的,除追缴枪支外,对有关人员依法严肃进行处理。
县交警严格按照要求,抓好队伍自身建设,严格规范公安机关内部枪支管理,切实增强民警依法管理使用枪支意识、有效预防民警、职工涉枪违法问题的发生。目前,未发生一起涉及私存私藏枪支弹药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