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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高速四大队“四个方面”加强民警内部勤务督察工作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马培利 2015年3月19日10:55

  为进一步落实市局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不断完善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据支队“为警乱为、为警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高速四大队在日常的内部勤务督察工作中认识到,抓好民警内部勤务的重要性,在推动落实全面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性,对于保证公安交警部门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公正执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领导重视。大队领导特别重视、支持和关心督察工作,做督察的坚强后盾。一是教育广大民警充分认识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使广大民警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监督执法氛围。二是提高督察地位,树立督察权威,增强督察工作的影响力。

  二、摆正位置。大队要求督察民警在平时的工作中摆正位置,不能以管人者自居的特权思想,要妥善处理督察与被督察、纠正与被纠正之间的矛盾,在没有查清事实之前,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从被查单位、个人角度来看待问题,用对他人的尊重和理解换取别人对自己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三、增强素质。督察民警在队伍建设、执勤执法等方面开展督察的同时,其一言一行也在民警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这就对督察民警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大队要求督察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和法律知识,使自己真正成为督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树立良好的督察形象。

  四、工作艺术。说话办事讲求艺术效果,在领导和民警中树立起良好的执法形象和人缘关系,是督察的必备要求,多想办法,大队开展人性化督察,确保督察工作即“严到位”,也要“爱到位”。让当事民警、单位领导认识到存在的问题,让其心服口服,从而减少抵触情绪,达到查纠的目的。

(责任编辑: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