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骑车千万别再超速了,容易发生事故而且查到了还要入刑呢”……正值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宁都大队组织警力深入客货企业、学校及群众居住较为集中的村庄流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倡导文明安全出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修正案对危险驾驶罪等规定做了修改完善。增加了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超员载客、严重超速行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的行为入罪的条款。为做好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12月2日,大队认真整理、制作《安全提醒》宣传资料深入顺达汽车运输公司、宁都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等客运公司、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希望通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每位交通参与者能够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扩大宣传范围,大队还组织警力深入国道沿线一村庄,通过挂主题宣传日横幅、摆展板,走向街头向路过群众发放印有“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字样的宣传品等形式,详细讲述闯红灯、开车接打手机电话、超速、疲劳驾驶、酒后开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和随意乱穿马路,随意路边拦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害性,宣传《刑法(九)》修改后的内容,要求广大群众自觉做到不酒后驾驶,不疲劳开车、超速行驶,开车不接打电话等。宣讲中,民警还认真回答群众的安全驾驶等疑难方面的问题,引导路过群众观看宣传展板图片。
通过民警宣讲和引导群众观看一件件危险驾驶和不文明出行行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使不少群众产生了心灵震憾,说道:“一件不起眼的危险驾驶行为和文明出行交通陋习,却能断送一条命,毁了一家。以后出行,一定要按照民警所说的文明交通、弃摒陋习。”
此外,12月2日,路面执勤执法警力中在大力开展遮阳伞、头盔等交通违法整治时,携带购入的简易雨衣,为雨中自觉接受拆下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送上一份挡雨“礼物”,告诫他们不要再驾驶非法安装遮阳伞的摩托车,随身携带简易雨衣,既安全又遮雨。
据悉,11月底以来,该大队民警先后深入3个客货运企业、4所学校、5个较大的行政村开展了巡回宣讲,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2条,展出典型危险驾驶事故案例展板12副,回答群众咨询近200余人次,近万群众受到了一次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