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行政审批相关联中介组织的管理,着力解决行政审批机关“为官乱为、为官不为”问题,切实防止“四风”反弹,促进我区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近日,淮阴运管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印发了《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清理规范涉及道路、水路运输经营审批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本次清理工作从12月10日开始,2016年4月30日前结束。清理整顿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别为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检查阶段和总结规范阶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清理整顿工作。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清理规范中介机构的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执业人员是否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是否有“兼”“挂”“靠”和特定关系人在中介机构兼职情况,中介服务项目有无法律依据,中介机构是否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是否存在与政府部门“收益分成”,是否按法定程序办事、有无乱收费和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现象。
同时,此次清理规范工作还对审批部门及人员做出了严格规定。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
通过清理,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运行,有利于打破区域、部门和行业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逐步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有序、收费合理、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