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梳理出几条干货,带您读懂本轮出租车改革的重点。
一、“份子钱”可协商并实行动态调整
【规定】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实行动态调整。
【解读】业内人士分析,“份子钱”可协商并实行动态调整,意味着“份子钱”将不会一成不变。
二、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
【规定】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解读】目前武汉、南京、义乌、杭州等一些城市已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减免“份子钱”。
三、私家车变专车需取得资质
【规定】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提出申请,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同时还要求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龄满三年且取得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解读】外界分析,提高了专车进入门槛,这可能让很多私家车主打退堂鼓。根据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而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
四、运价不能低于成本价运营
【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服务。相关奖励以及促销行为需提前10天向社会公告。
【解读】这意味着以后专车平台可能不能再任性“烧钱”,专车代金券可能会越来越少。
五、专车不得巡游揽客 只能通过预约
【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
【解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能通过巡游的方式来揽客,是与巡游出租汽车很重要的差别。
六、专车不能用多个平台接单
【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多个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解读】这意味着一辆车注册同时注册滴滴、Uber多个网络平台的情况,将会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