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工作规范》文件精神,强化站务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明确细化安全责任,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关。严格对进出站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实到位。9月15日,溧阳市运管处驻站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路航智能车辆信息管理平台》对进站车辆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中发现苏DLA310(溧阳至亳州)班车不安核定线路串线经营,且不进站经营,在道路安全行驶过程中,脱离监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该处工作人员依照《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于9月16日对溧阳市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提交整改方案且三日内整改到位,对该车停运4天、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不按核定线路经营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整改完毕后提交申请验收。下一步运管部门将加大对客运站车辆的监管力度,确保将安全工作做好、做细、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