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交通委组织北京市交通行业节能减排中心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标准《轻型货运车辆能耗限额》(DB11/T 1110-2014),完成编制,通过审查,正式发布,并于2015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标准规定了轻型货运车辆的能源消耗限额和测量方法;适用于燃用汽油或柴油且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轻型营运货车。
北京市营运货车约为20万辆,30%的货运车辆属于3.5吨以下车型。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助于推动于3.5吨以下货运车辆能耗的统一管理,对限制高能耗车辆进入北京市货运市场、降低营运货车的燃料消耗、促进实现北京市“十二五”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目标起到积极作用,并将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下一步,市交通委将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标准化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标准的宣贯工作,积极推动标准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