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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地区开始试行实名购买汽车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秦丽娟 2014年8月28日15:28

  自2014年9月1日起,在全疆所有三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实行计算机实名制售检票制度。哈密所有三级以上客运站共有4家,分别是哈密中心客运站、南郊客运站、巴里坤客运站、和伊吾客运站。4家客运站都要在9月1号起正式使用实行计算机实名制售检票制度。而自8月21日起,中心客运站和南郊客运站开始试运行。

  在实行的第一天,本报记者跟随地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地区交通局的相关负责人,来到中心客运站和南郊客运站了解具体实施情况。

  现场:实名购票第一天

  经过安检门和工作人员的安保检查,进入售票大厅后,一排排等待买票的旅客正准备买票。而卖票窗口上已张贴着相关实名购票的维、汉文通知。

  8月21日上午,中心客运站的工作人员拿出已发车的《汽车客运站旅客信息表》,对随行的记者说,在实行实名制购票后,相应的也会有一张《汽车客运站旅客信息表》,上面记载着客车、驾驶员、和乘客的信息。

  记者注意到:一位驾驶员手里拿着的信息表上,36位乘客的个人信息都打印了出来,因为在试运行阶段,有3人因未带身份证,未有身份证号记录,但工作人员依据他们的其他个人信息统计后,编为相应数字代号,以供记录。

  根据相关规定,汽车客运站旅客信息表必须经车站安检员、检票员、带班领导及驾驶员签字后方可发车。

  地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处副处长章佩昱说,根据哈密的实际情况,8月21至31日,中心客运站和南郊客运站将试运行实名制购买汽车票的规定。巴里坤和伊吾的客运站也即将试行。但从9月1日起,正式运行实行计算机实名制售检票制度后,乘客购买客票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没有有效身份证件的,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方可购票。对持二代身份证购票的乘客,通过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直接读取乘客信息;持有其他有效证件购票的,手工录入购票系统。在客运站微机售票系统升级后,旅客姓名、身份证号、乘车区间、车号等乘车信息由售票信息系统打印在车票上,并通过网络上传至当地公安机关。无有效身份证件者,绝不给予售票。

  而在旅客乘车检票环节中,检票员应当仔细核对乘车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所乘车辆班次等信息。认真并比对车票信息、旅客身份证件是否一致,做到人、证、票信息一致方可乘车。信息不一致或无有效合法身份证明的,不允许乘车。

  大多数乘客支持

  早在8月份前,客运站通过LED大屏等方式、张贴维、汉文纸质通知等方式宣传。记者在客运站随即采访了多位乘客关于实名购票的看法。他们大多数表示支持,但也有不少人就感到麻烦。

  对此,相关工作人员分析:相对于经常外出,习惯带身份证的市民来讲,一些老人,农牧民不常将身份证带在身上的,因此他们有可能选择去坐什么都不需要的“黑车”。而“黑车”也可能会乘此机会揽客。但“黑车”无法保证乘客安全和受到侵害后的利益,一旦有所有所纠纷,乘客维权很难。因此,除了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之外,乘客也要积极配合实名制购票的新规。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