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淮安交警高速一大队联合京沪公司淮安管理处、路政大队等单位召开新修订《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座谈会。
2014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了《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以下简称《省高条例》),自201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省高条例》相比2010年版做出了较大变动,对高速有限公司、高速交警大队、路政大队等一路三方的权力、职责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为解决新《省高条例》实施后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大队提议召开此次联合会议。京沪公司淮安管理处、交警大队、路政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就新《省高条例》的适用做了深入的探讨,对违法载客运输、倒客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移交、处罚做了明确分工,研究并通过了整治服务区倒客行为第一次联合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