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内一般禁止使用远光灯,使用远光灯会严重干扰对向行驶和前方车辆驾驶人的视线,使人瞬间致盲,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为了能有效预防不按规定使用车灯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夜间不按规定变换远近光灯造成的交通事故,8月11日晚19:30-21:00,抚州市交警直属三大队出动了30余名警力在迎宾大道荣誉酒店旁开展无远光灯主题活动,倡导机动车在城区行驶只开近光灯不开远光灯,尽量减少道路“光污染”。
一、加强知识教育。活动中,执勤民警在路面不断引导打远光灯上路的车辆靠边停车,待车停稳后,民警便上前向其发放“无远光灯”活动倡议书,通过宣讲夜间使用远光灯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并告知其正确车灯使用的安全常识,积极倡导广大车主文明使用车灯,进一步预防减少不按规定使用车灯尤其是夜间不按规定变换远近光灯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时提醒驾驶员:夜间在光线良好的城市道路上通行,必须使用近光灯;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离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桥梁上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二、强化上路检查。“夜间行车,对面的灯光太刺眼,根本看不清楚车辆的位置,太危险了……”这是众多驾驶员都有过的切身感受,“夜间会车不变换远近光灯”也成为了最不能容忍的交通陋习之一。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三成以上是因为车辆违法使用远光灯造成的。各中队针对辖区迎宾大道、抚城线等路况好、车流量大,使用远光灯现象比较普遍的特点,专门制定了为期一个月夜间城区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大队在开展夜间查处酒驾的同时,加大对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三、开展广泛宣传。一是利用LED宣传显示屏和道路宣传牌提醒驾驶员规范使用车灯;二是通过微信、微博等及时报道近期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夜间滥用远光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三是邀请媒体随警追踪现场报道,及时曝光夜间滥用远光灯的车辆和驾驶员,对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夜间行车正确使用远光灯,不仅是一种文明驾驶的体现,更是确保夜间行车安全的需要。
据统计, 90分钟的整治行动中,该大队共检查车辆50余台,查处了3台不按规定使用车灯的车辆,大队民警按照本次活动要求一一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了正确车灯使用安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