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车驾驶员为图方便,随意将建筑垃圾倾倒公路上,既影响路域环境,又影响公路的交通安全。路政巡查人员发现后联合城管人员及时处置,确保了公路的安全畅通。
8月8日下午15时40分,通州区平潮路政管理中队巡查人员在西兴公路巡查时,发现0K+700米处左侧路面上堆放着大量的建筑垃圾,过往的车辆、行人纷纷避让通行,险象环生。“不好,前面危险!”路政人员立即下车,上前查看,大约有长8米、宽3米的建筑垃圾占据了左半幅路面,现场无任何安全标志、隔离设施,也看不到倾倒垃圾的车辆及人员。
“这是一起乱倒建筑垃圾造成公路重大安全隐患的公路事件。如不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随时会发生严重的交通安全事故。”路政人员意识到。险情就是命令!他们兵分两组,一组路政人员立即从路政车上取出锥形桶,对现场进行了隔离,开启路政车示警灯,将路政车停在来车方向,并对交通进行疏导;另一组路政人员走访附近村民,了解有关情况。经多方查找,未能找到当事人。“怎么办?”路政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头。“不能让这些建筑垃圾在路上过夜,必须消除安全隐患!”现场路政人员立即将此情况向中队领导进行了报告,中队领导立即指示:“一组继续查找倾倒垃圾的当事人,可以在现场‘守株待兔’,另一组到附近联系装载机进行清除,决不能让这些建筑垃圾留在路上。”在作出指示的同时,中队领导立即将此情况向兴东镇分管交通的张副镇长进行了报告,要求派人配合处置。张副镇长表示立即派城管中队前去处置。
果不其然,不一会儿,一辆满载建筑垃圾的农用车由北向南驶来,路政人员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在表明身份后,路政人员询问驾驶员张某,“路面上的建筑垃圾是谁倾倒的?”张某承认是他倒的,问他为何倒在路上,他说是临时堆放的,过一会儿就清到路下面。在基本了解事实真相后,路政人员立即向他宣传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告知他这样做的危害性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他的这种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责令他立即清除路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兴东城管中队城管人员也赶到现场,在对现场进行取证后,责令张某立即清运倒在路面上的建筑垃圾,并对张某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张某深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承认自己的错误,表示立即通知装载机将路面上的建筑垃圾清理运走。不一会儿,装载机和货车相继赶到现场。在路政、城管人员的监督下将路面上的建筑垃圾全部运走,并对路面进行了清扫。随即恢复了该段的正常交通。
鉴于驾驶员张某能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清除了路面上的建筑垃圾,并且没有因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路政、城管两部门决定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不进行行政处罚。
一起擅自倾倒垃圾占用路面堆放的公路事件,在路政、城管的协作下快速得到有效处置,维护了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
笔者认为,公路巡查十分重要,巡查质量是关键。特别是对影响公路安全的事件必须有一种“订钉子”的精神,很抓不放,一抓到底。同时要多管齐下,借力发挥。充分依靠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再大困难都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