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坚持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为出发点,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坚持群众路线,开展温情服务,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执法文明、阳光执法。今年7月被丽水市政府评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这既是对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认真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局今后依法行政工作的鞭策和鼓励。 近年来,该局按照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建设行业管理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拓思路,创新举措,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