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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揽子政策扶持快递业
来源:中国交通报 2014年7月21日11: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多项措施促进快递业发展,其中包括保障快件运递专用车辆优先快速通行,社区单位等应为快递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快递服务网点进驻社区等。

  旧城改造与快递网点同步规划建设

  根据《意见》,山东将编制快递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城乡快递服务网点和快件处理中心、集散中心等快递服务基础设施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物流园区、城市配送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建设布局、用地规模和开发时序,预留快递服务业发展空间。各级政府在城市规划中应统筹考虑快递服务网点建设布局。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将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适宜快递服务发展的工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优先考虑快递服务网点的进驻。支持快递企业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快递服务基础设施或提供快递服务。

  优化快递业发展政策环境

  《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优化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实行快递服务业用电、用气、用水、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快递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快递服务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建立完善适应快递服务业特点的信用评估和授信制度;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小微快递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引导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快递保险业务;进一步提高对快递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全面落实“营改增”试点政策。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快递服务领域。

  培育综合快递物流服务提供商

  《意见》强调,促进快递业转型升级。引导快递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大中型现代快递企业,推动快递企业向综合快递物流服务提供商转型。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引导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加快在农村地区的网络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点快递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着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快递。加大对快递服务业科技和信息化的引导性投入,支持快递企业采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支持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

  提高末端投递服务质量

  在保障便捷通行和末端投递“最后一公里”服务质量方面,《意见》要求,推动快递服务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资源优势互补,完善城市快递配送网络,保障快件运递专用车辆优先快速通行,改善快递运输环境。鼓励快递企业购置新能源汽车,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优惠。鼓励快递企业采用甩箱运输、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方式,提高运输效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高等院校应当为快递企业投递快件提供通行、车辆临时停放、派送等便利条件。鼓励快递企业因地制宜、与机关、学校、连锁商业机构、便民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组织以及专业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服务合作,提高“最后一公里”服务质量。

  此外,《意见》从严格市场监管、加强人才培养、保障行业安全等角度提出具体措施,促进山东省快递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