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是一个人口大县,常住人口50万,农村人口占总数40%,现有机动车7万辆,驾驶员11.5万人,通车里程2300公里,农村交通安全形势严峻。近年来,吉安县交警大队创新管理机制,形成以“三三制”原则为中心的“庐陵交管模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了吉安县农村的“畅行”,绘制了一幅农村平安出行路线图。
“三级”联动:形成交管网络体系
吉安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交管网络体系,县、乡、村成立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制作了工作联络图,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
县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公路局,交通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联动预警协调机制,确保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统一安排和任务调配。
在乡镇形成了“一乡一警”机制,在19个乡镇派驻了19位民警驻乡挂点,统一制订了工作联络图、工作联系制度,落实了管段民警的工作责任,加强交警与乡村工作联系。
在村委建立了“一村一协管”机制,在314个行政村中聘请了314名协管员,赋予了交通秩序协管员、交通法规宣传员、交通信息收集员、交通事故调解员、交警执法监督员的“五员”职责,统一配发了“协管员工作证”。同时,按照1社区1人、2公里1人、1村1人、1校1人、1企1人等标准,根据业务分工不同、选择对象不同的原则,建立了88名交通安全信息员,其中20名秘密信息员。
宣传工作是交警大队的一支重要力量。吉安县交警大队非常重视交通宣传工作,于2009年上半年组建“夕阳红”宣讲团,聘请有责任心、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强,并热衷于公益事业的退休干部组建交通安全宣讲团,深入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宣讲活动。2012年,吉安县交警大队创新推出“相约星期五”活动,每逢周五定期组织民警进学校、下农村,开展“面对面”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2014年又创新开展“手势操进课间”活动,“十万份宣传单进万家”活动,重点针对农村中小学、村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三家”协作:凝聚交管新生力量
吉安县交警大队现有基层交警中队5个,分别位于105国道、319国道、224省道、318省道、319省道;5个中队均有自己的营房,警力为1-2名民警、2-3名工勤人员加上1-2名协警组成。面对警力严重不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的严峻形势,吉安县交警大队创新工作模式,联合乡镇派出所、政府力量,形成协作机制,打造出一支联防道路交通安全的全新力量。
过去,吉安县需要乡镇或派出所协助支持交管工作时,往往是交警部门领导凭私人情面打招呼请求帮助,没有在工作中形成一套联勤联动机制,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安排和业务考核。
为打破农村交管被动局面,吉安县积极探索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和派出所日常工作范围和绩效考核范围,初步构建了 “政府牵头、交警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协作、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吉安县各乡镇政府把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乡镇、村两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专职队伍,由乡镇政府负责聘请一批交通协管员纳入农村派出所管理,解决农村派出所警力不足问题。
同时公安机关对农村派出所民警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必要的岗前集中培训,交警大队对派出所民警进行现场的业务指导,使派出所民警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时有条不紊,游刃有余。
“三类”排查:排除农村交通隐患
吉安县积极开展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数据摸排,各中队联合居委会、村委会和农村派出所全面摸清了农村辖区驾驶人、车辆、道路以及居委会、行政村、中小学校、运输企业等基本信息,并全部录入“交警大队信息平台”。
“查路”是前提
吉安县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为重点,全面完成了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排查出的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重点隐患路段,吉安县采取种植行道树、打木桩和设置减速垄、临时提示标牌等应急临时措施,加强安全提示防护。
“查车”是关键
吉安县每季度都会对辖区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一次,对农村区域的“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展开重点排查,排查结果汇报给县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安全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2013年,吉安县创新管理机制,开始对农村“微面”进行系统化管理,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运管部门、乡镇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微型面包车专项整治行动,提高了对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率,促进了微型面包车的有序发展。2014年3月21日至6月30日,吉安县交警大队开展为期100天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农村道路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大队共出动警力763人次,出动警车137辆次,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869起,其中酒后驾驶13起,无证驾驶43起,无牌车辆124起,超员372起,不戴安全头盔394起,未年检57起。进入7月份,交警大队在农村辖区共查处短途客运和摩托车超员50次,农用车非法载客23次,,酒后驾驶14次,其他违法行为25次。
“查人”是保障
吉安县交警大队对农村驾驶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了农村驾驶人基础台帐,实行动、静态管理。同时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吉安县交警大队组织村委会干部和村民学习《交通安全法》及法规、规定,大力宣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乘坐非客运车辆的危害性,无牌上路行驶的严重性,并且用典型事故案例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了村民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吉安县交警大队还组织村民办证办牌,与村委会约定办证办牌进行上门服务,使辖区办证办牌明显上升,确保了农村公路非客运载客车辆,无牌无证的车辆,废旧车辆不上路。
吉安县2014年上半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这正是吉安县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农村交管工作,创新推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庐陵模式”显示出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