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委发布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于今日起施行,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遂昌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多措施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工作。
在落实该《办法》的过程中,企业要做好几项工作:一是要明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要建立健全操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三是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GPS监控,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四是要加强GPS卫星定位装置和平台的维护和技术保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五是按照要求对本公司所属线路进行速度设置,自动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今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等道路货运车辆的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