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基本建成分工明确、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安全高效的城际、城市、城乡、镇村四级客运网络,100%的中心镇建成客运站、候车亭或招呼站,全省城乡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全省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100%实现联网售票。到2020年,全省全面实现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
《意见》提出,将积极推进中心城市至县城及重点乡(镇)的城乡客运线路的公交化改造,加快优化城乡接合部线路设置,增加班次密度、推行标准化服务,全面提升城乡道路客运服务品质。扩大城市公交网络,稳步拓展和延伸城市公交网络,鼓励城市公共交通线网向城市周边的县城、乡(镇)及客流集散点延伸,提高城市公交线网覆盖面,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公共交通服务。
《意见》指出,加大对镇村公交发展的推进力度,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农村客运公共财政保障制度,明确县级财政全额承担或县、乡政府分担新增(更新)车辆补贴、经营性亏损补贴、政策性亏损补偿等,确保每年资金投入情况良好,促进镇村公交持续发展。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完善城乡客运价格形成机制,对公交化运行的城乡客运实施特定的票价优惠政策,对不能完全通过价格补偿的政策性亏损,由政府给予合理补贴;对城乡客运企业承担的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学生等实行免费或优惠乘车)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的支出,由政府进行专项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