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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县出台《信丰县校车安全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谭玉英 2014年5月6日15:4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职权明确的校车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赣州市信丰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信丰县校车安全实施方案》。

  领导重视,部门联合。为加强对校车运营的管理,成立了信丰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教育局、财政局、交管大队等16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认真分析,数据详实。该实施方案就信丰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总数量、共有接受教育学生总人数(其中:步行、寄宿学生、乘座公交、乘座农村客运、乘座学生接送车辆学生人数),全县现有接送学生车辆总数量、符合国务院校车标准车辆等基本情况例出了具体详实的数据。

  细划职责,具体分工。该实施方案对促进规范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对各部门职责进行了具体详细的分工,例如:交管大队负责审核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申报资格;负责办理校车标牌、标识,统一喷涂校车颜色;查处打击校车超员、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完备校车资料,一车一档,适时更新等等,杜绝在校车管理过程中互相推委、互相争利的问题。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乡村公路的隐患排查与建设维护。

  严管校车,确保安全。该实施方案明确了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各学校校车应统一喷涂黄色的车体外观颜色,在车辆两侧统一粘贴校车标牌,校车应按规定行驶路线起,在规定的停靠站点停靠,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校车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严禁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明确规定对现有的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接送车辆在2014年8月前逐步取缔杜绝。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