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自成立以来,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乡镇范围内运输、公路、港口等行业管理,各项管理工作正稳步推进。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乡镇交管所统一实施综合执法改革。灌南县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经编委批准成立,撤销原乡镇交管所法人机构,新设的新安、长茂等5个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以县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的名义行使执法权,履行乡镇辖区内运输、公路、港口、航道、内河交通安全等部门行政管理职责,业务上受县交通运输局所属的运输、公路、港口、航道、地方海事等管理机构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