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个人和车辆信息,领取“驾驶证”;在车尾粘贴反光条并喷涂车号……沧州市新华区首批320辆非机动货运三轮车于日前正式实行机动车式管理。记者4月25日从沧州市交警二大队获悉,这些货运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每季度都会有12分,一旦出现随意穿行、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则依规当场扣分。计满分后,驾驶员须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并停运3个月。
沧州市交警二大队大队长郭拥军介绍说,近年来,从事非法营运和违法载货的电动三轮车时常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为杜绝这一现象发生,按照沧州市主城区交通综合管理提升行动和创建“交通秩序严管路”示范路活动部署,沧州市交警二大队一边加大对电动三轮车违法载客载货的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客运三轮车,一边摸索对货运电动三轮车的限行管理措施。今年3月份,沧州市交警二大队对所辖新华区内的非机动货运三轮车进行情况摸底后,开始对4家大型市场内的320辆非机动货运三轮车,实行机动车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