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片包干制,严格落实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强力推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据了解,青海省成立四个治超督导组,分别由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和省治超办有关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对分片包干地区的治超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督导检查采取全面检查、重点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加强督导、提出反馈的方式。督导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完善治超工作各项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加强辖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维护辖区路产路权和交通秩序,管理治超信息,建立完善辖区治超工作应急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