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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充六举措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何庆文 2014年5月16日17:17

  西充县委、县政府认真吸取了派出所管交通失败的教训,从机构、人员、责任、保障、制度、奖惩等六个环节入手,全力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新机制。以派出所为单位成立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中队,联合执法中队接受县公安局的领导,接受交警大队的业务指导,与派出所合署办公。以分管交通的派出所领导、兼职交通民警为基础,从辖区乡镇挑选2至3名工作责任心强、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公务员、事业人员充实到联合执法中队。将派出所辖区范围内的县道、乡道、村道、专用公路和乡镇场镇化为联合执法中队的“责任田”,联合执法中队成为辖区道路的监管责任主体。每年从县财政挤出资金96万元保障12个联合执法中队的日常工作经费,将联合执法中队交通违法罚没款的80%用于弥补工作经费的不足,并为每个联合执法中队购置了执勤执法用车、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服装等警用装备。由交警大队制定了联合执法中队、中队长、民警、工作人员职责,联合执法中队管辖范围、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对联合执法中队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做到了有章可循、规范运作。由交警大队和县公安局纪委每季度对联合执法中队严格进行考核、通报、落实奖惩,打破了联合执法中队做好做坏一个样“吃大锅饭”的格局,为了解决乡镇抽调人员的后顾之忧,县政府将抽调人员的公务员等级评定、绩效工资发放转移到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进行考核、发放,并发文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不再安排抽调人员从事其他工作,解决了抽调人员两边安排工作、两头做事两头不讨好的难题,从而激发了抽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仁和片区联合执法中队各项工作出色,不仅在考核中赢得了更多的工作经费,还被市公安局表彰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先进中队,高院、槐树、太平片区联合中队也被县公安局表彰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槐树镇安办主任陈雷就是派出所管交通的参与者之一,对新机制感慨颇多:“乡镇安办本身就对道路交通安全有管理的职责,但过去有责无权,没有装备、没有人员、没有经费、没有权限,想做做不了,说了没人听,只能忙里偷闲,得过且过。与派出所民警一道跑跑腿就算尽到了责任,发不发生事故只能靠运气。现在好了,人有了、钱给了、权有了,责任也明确到了每个人的头上,现在我真的感到肩上的担子很重,不做好安全监管还真的不行。以前,镇上经常安排其他工作,等级评定、绩效工资全在镇政府,自己忙的不行还不能拒绝,现在等级评定、绩效工资由公安局说了算,乡镇政府成为辖区交通安全责任主体,镇政府开始主动管理交通安全,自己管理交通安全也更加理直气壮了。”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