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了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市运管局做出如下规定:
一、市局驾培处负责全市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根据现状,城区分局负责辖区内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培训管理工作。驾培处按照职责对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行使指导、协调、监督职能,城区分局按照职责对辖区内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行使行业监管职能。
二、城区分局要加强对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培训工作的监管,按规定对学员培训报名资料、培训学时等进行审核,督促培训机构履行培训职责,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驾培处要指导城区分局做好培训报名资料、培训学时的审核及学员申请考试等工作。
三、驾培处对未经城区分局审核学时的学员及未收到市局行政许可科《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的学员不得组织考试。要科学合理安排考试计划,加强与城区分局、监察室的沟通,根据考试需求实时调整考试计划。
四、驾培处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照考务规范、考试程序组织考试,不断改进完善考试方式方法,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抵制说情风,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监察室要充分发挥监察职能,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处理培训、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五、驾培处要与城区分局做好交接工作,保证培训、考试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