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结合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暴露的问题,认真查摆事故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深刻剖析原因,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创新推出了“三个一”工作法,即“一次探视、一次沟通、一次回访”,规范事故处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密切警民关系,树立了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一、一次探视,把关心送到病房,拉近群众距离。在事故处理工作中,“进一步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服务质量”的目标要求,坚持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要求民警对伤人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到医院探视伤情,制作伤情调查报告和询问笔录,给伤者送一声问候,给医生打一声招呼,心贴心沟通,面对面交流,及时掌握伤者及其亲属情绪,同时表明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态度,宣传处理程序规定,从而化解矛盾,避免冲突,得到事故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二、一次沟通,把抚慰送进家中,赢得群众理解。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发现多数当事人法律知识有限,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事故处理知识更是知之甚少,导致不理解、不配合事故处理工作,甚至做出投诉上访的极端行为。针对这种情况,事故处理民警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在事故责任认定前至少与当事人进行“一次沟通”,详细、深入的讲解法律法规,让其明白在事故中的过错,避免产生抵触情绪。对于一些重大、疑难和久侦未破的逃逸事故,办案民警采取电话讲、上门访、见面谈等方式及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其诉求,听取意见建议,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实际困难,力所能及帮助解决,正确引导当事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理解与支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一次回访,把矛盾化在基层,杜绝投诉信访。将“化解矛盾”作为着力点,将“零投诉信访”作为工作目标,积极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一次回访”制度,变被动接访为主动回访。对每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自案件办结之日起一周内,要向当事人进行一次回访,回访内容包括当事人对办案民警的评价、事故处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凡复杂疑难案件、死亡逃逸案件、有较大影响案件,定期通过电话回访、上门拜访等方式与当事人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办案进度、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对其提出的疑问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尽力解决当事人的困难,从而将矛盾消化在基层,通过落实“一次回访”制度,可对苗头型、隐患型矛盾做到早发现、早化解,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