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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市公安局交警进一步推进车驾管业务下放工作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陈美生 苗滋勇 2014年4月21日11:51

  为了进一步推进车管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交警车管服务水平,按照省厅交管局的部署,本着方便群众,简政提速的原则,支队有针对性地扩大县级车管所办理业务的授权范围,进一步推进车驾管业务下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车驾管业务下放工作的顺利实施,支队成立了业务下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严密的驾管业务接收方案和服务措施,广泛宣传驾管业务下放的意义和有关规定,特别在人员、设备、场所等方面积极加大支持力度,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有效确保了车驾管业务下放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细化业务下放权限。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对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证下放业务权限进行了具体规定。共下放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10项业务权限;驾驶人业务主要包括C3以下(除C5外)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增驾业务、补证换证、满分学习、注销、审验、复核锁定,转出等10项业务,并确定了朔州市泰通机动车检测中心专门检验的各种重点车辆。三是明确业务下放流程。各县(区)大队按照省厅交管局规定,下放业务为支队委托业务,由各县(区)大队写出申请,支队审核通过,才能开通业务办理。要适当调整工作人员及岗位设置,建立健全办理车管业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业务下放后能够顺利开展。四是加强业务检查指导。支队车管所成立了业务指导组,每月对各大队车辆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和排名,每月随机抽查各所车驾管档案10份,每季度暗访一次、按等级评定检查一次,并将结果上报省总队车管所,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停止业务委托,并对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值班编辑: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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