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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正式开启道路货运源头治超
来源:邱菊 2014年4月11日10:16

  全省正式启动道路货运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这是记者4月9日从全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相关人士表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道路运输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信誉考核档案,落实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信息抄告制度,对确认的违法超限超载货运企业和货运车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及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法超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车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按照《机动车驾驶员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强化货运车辆驾驶人管理,认真落实违法超限超载驾驶人处罚规定,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员,一律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值班编辑: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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