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提高运管队伍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日前,景宁县运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县交通运输局印发的《严明纪律廉洁从政“十严禁”》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七不准”》。通过架设“十严禁”、“七不准”高压线,为全局干部职工立规矩。
运管事业要有新发展、工作效率要有新突破、服务水平要有新提升,必须打造一支群众基础牢、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运政干部队伍。该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通过集中学习“十严禁”、“七不准”,让大家进一步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筑牢思想防线。要耐得住寂寞,顶得住歪风,守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时时刻刻进行自我警示,算好“政治账、经济账、亲情帐、家庭账、健康账、自由账”。倍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倍加珍惜幸福美满的家庭,倍加珍惜美好的前途。对有违反“十严禁”、“七不准”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刻给予相应处理。
严明纪律廉洁从政“十严禁”:一、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搬弄是非,无中生有,诬告陷害;二、严禁公车私用、私驾,超标准接待,用公款支付私人宴请等行为;三、严禁在上班时间、办公场所炒股、网购、打牌、玩游戏,参加集体组织外的娱乐活动;四、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及工作上的便利违规干预和插手交通项目谋取私利;五、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及工作上的便利违规干预和插手交通运输事项以谋取私利;六、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及工作上的便利谋取私利;七、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及工作上的便利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等;八、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及工作上的便利超标准配备、购买、装饰办公室、小汽车等铺张浪费;九、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及工作上的便利违规占用公款、公物·等财物;十、严禁参与“黄、赌、毒”等国家法律明令禁止和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行为。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七不准”:一、不准无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越权执法;二、不准违法设置站卡、收费、罚款;三、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四、不准在执法过程中辱骂、殴打行政相对人;五、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行政处罚标准;六、不准非公务需要着制式服装出入酒店、娱乐场所;七、不准将配有标识和示警灯的执法车辆停放在酒店、娱乐等非工作场所或出借他人。